关于江汉大学社科类研究机构2023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孙婷瑜发布时间:2023-11-28浏览次数:526

各相关学院研究机构基地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社科类研究机构的管理,准确掌握和全面梳理平台2023年运行发展情况,研究部署2024年工作安排和计划,对我校各级各类科研平台进行2023年度总结考核工作,请相关单位及时按要求报送材料,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考核平台范围:学校在建社科类省级及以上研究机构基地、市级社科研究机构基地、挂靠学院(机构)校设社科研究机构。(详见附件1

二、考核形式

1.部分省级及以上社科研究机构基地在提交年度总结报告的基础上由学校统一组织现场汇报考核。

2.未纳入现场考核安排的其他省级社科研究机构基地进行工作报告考核

3.市级社科研究机构基地、挂靠学院(机构)校设社科类研究机构基地由所在学院(机构)按照《江汉大学关于印发政府批建科研机构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等4个办法的通知》(江校科[2023]27号)文要求,进行年度考核工作,并于1225日前将考核材料及结果报送至科学研究处

4.2023年度新成立机构暂不参加考核,但需要提交2024年度计划1份。

三、注意事项

1.各研究机构基地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填报数据应真实、准确,原则上提交固定成员的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科研活动等未来发展计划应具体、可行、详尽。此次考核将作为学校后期支持导向的重要依据之一,现场考核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预计时间为12月中下旬

2.各研究机构基地提交主管部门要求送交年度工作总结材料(部分详见附件)如没有年度报告要求的平台请提交附件中的模板材料。年度报告需平台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231214日将纸质档(1份)报送至行政楼411同时电子档发送至987455612@qq.com

联系人:陈杰 盛茂 联系电话:027-8422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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