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江汉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2022年10月16日—18日,学院各班级在年级辅导员及班主任的带领下,分别组织召开了评审工作会。
评审工作会上,辅导员首先详细解读了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到人人知晓,全面了解。随后,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班级评议组按照个人申请及申请学生情况,根据评审文件的要求,对本年度参加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候选学生以获得校内奖学金的等级排序作为该项奖学金的优选条件,进行了认真比对、审核,最终产生评选结果。
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助学金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学校规定要求和程序开展,体现了严肃、透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