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度学生科研项目的结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组织及完成时间
一般项目:由学院直接负责组织结题工作,于5月17日前完成。
重点项目:学院按一般项目结题程序组织结题工作,于12月10日前完成。完成后将项目成果材料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学校进行重点项目结题验收。
二、结题程序
1.立项项目的学生将《江汉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结题报告表》及成果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2.学院依照项目材料对项目进行结题审查、验收。
3.5月17日前,学院将所有结题项目的相关材料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教务处将项目《江汉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结题报告表》签审后返回学院。
项目在研究过程中有成员变更的,请在《学生科研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中填写最终项目成员名单,并在备注档注明变更情况。
5.在汇总表中推荐本学院2-4项优秀学生科研项目。
三、学院报送材料电子文档要求
总文件夹:202X年度**学院学生科研结题
包括 附件A:学院工作总结
附件B:学院科结题情况汇总表
文件夹:项目材料汇总
每个项目请按照以下格式:
文件夹: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命名
包括 附件1:学生科研项目结题报告表
附件2:科研项目工作总结
附件3:学生科研档案封面
成果支撑材料文件夹
成员变更表(研究过程中有成员变更的须填写)
四、重点项目结题要求
重点项目结题,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在正式出版的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相关论文1篇。
2.公开出版的中篇、长篇文学作品(包括小说、电影、电视剧本、报告文学等)或个人文学、艺术作品集。
3.以科学发明制作形式结题的,需提交相关部门的鉴定意见和证书原件。
4.以调查报告形式结题的,需提交调查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需提交两名专家签署的鉴定意见(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示的证明材料)。
5.以实物装置结题的,除提交实物外,还需提交完整的设计报告和2名相关专家的鉴定意见。
6.在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科研成果评选中获等级奖。
五、学生提交的项目成果材料
1.提交《江汉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结题报告表》(一式二份),同时,提交项目研究工作总结一篇(电子档)(编写要求见附件2)。
2.成果材料以标准A4幅面打印件形式提交,同时,提交成果材料电子文档。
3.成果首页应注明课题项目名称、完成人、合作人、学院、专业及年级。
4.若成果以论文形式公开发表、获得奖励或获得专利,须提交材料电子文档和复印件一份,并交验原件;若成果为实物,须提交实物照片、功能调试视频。
5.若有社会有关单位的鉴定意见、专家鉴定意见,请一并提交。
六、补充说明
1.结题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做好项目资助经费的报销工作,专款专用。同时作好学生的创新学分认定及指导教师工作量的认定工作。
2.因故未能按期完成科研项目的可以申请延期,延期结题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先提出申请,经学院批准、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实行。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3.学校将对学生科研成果进行重复率情况抽检,提供虚假成果(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4.学校将对学院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工作进行抽查。请做好学生科研项目的资料整理及归档工作,以项目为单位归档,保管好项目材料(学生科研项目档案封面可参见附件3)。保存好学院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资料。
附件:
附件A:20XX年学院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总结
附件B:20XX年学院科研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
附件1:学生科研项目结题报告表
附件2:科研项目工作总结
附件3:学生科研档案封面
教务处
2021年4月20日